一、活動內容:

每天,在學校裡頭都有新鮮、有趣的故事發生;每天,都有很多的人,在教育這塊田地裡努力耕種。拍影片分享故事,是很多人習慣說故事的方式,教育影片徵選或活動,讓更多人一起分享說故事的人要傳達的事。邀請您一起來共襄盛舉喔!!

二、參加資格:

1. 參賽者需為國民教育社群網或思摩特網站會員。(加入會員)
2. 參賽影片需為「帳號所有人」所有,不可代為報名。如該影片並非參賽者所拍攝,上傳影片之前參賽者須取得拍攝者必要之授權始得上傳。
3. 會員資料不正確者恕不發送獎項。(點此修改會員資料,請到「我的思摩特」
修正)

三、徵選影片相關規定:

1. 請自行拍攝一段教育相關影片,。影片所有人應為國民教育社群網或思摩特網站之會員。
2. 參賽影片長度建議10到20分鐘內,影片格式以AVI或MPEG檔為佳,另附及100字以內作品簡介。
3. 請將影片上傳至Youtube,並輸入YOUTUBE嵌入碼於影片投稿網頁。(影片長度若超過十分鐘,請自行分段剪輯後上傳。)
4. 一經報名不得更換參賽影片。
5. 作品若曾經上傳至其他網路平台或參加比賽,需於報名資料中特別註明。
6. 請勿擅自更動報名後之影片檔連結位置,如導致連結位置失效,視為參賽者放棄參賽資格。
7. 參賽影片名稱、內容如有不符網站宗旨者,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。
8. 請勿上傳違反中華民國法律之檔案,違反者主辦單位將取消參賽者資格,並將直接刪除該檔案。
9. 作品內容以自行開發與編製為主,作品中如有運用或剪輯他人著作者(包含圖像及聲音、文字資料等),應於報名資料中註明,並檢送原著作人之同意書或授權書; 投稿內容不得包含任何毀謗他人、性騷擾、種族歧視、或對孩童有不良影響之內容,破壞善良風俗,否則將取消參賽資格,如有任何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。

四、投票注意事項:


1. 凡有思摩特會員帳號者之網友皆可參加本活動之投票。
2. 每個思摩特帳號每24小時限定投票五次, 嚴禁以程式進行灌票行為, 否則票數將予以刪除。如參賽者有灌票之行為,將移除您的報名資格。如您已得獎,主辦單位並有向您要求交還獎金之權利。
3. 所有得獎作品,得獎者於賽後必須繳交影片原始檔案,主辦單位有公開出版、推廣、保存及轉載權利,將不另支付作者酬勞及版稅。

五、活動期間 :


1. 活動期間:2009年4月15日至2009年5月20日(影片上傳及投票活動開放至2009年5月20日下午5:00整)。
2. 活動結束後,2009年5月22日下午5:00公佈得獎名單於原活動網頁,並以電話及e-mail方式通知得獎者。
3. 參賽者歡迎於2009年5月16日參加國民教育社群網2009網友大會,為您的影片宣傳拉票。

六、評選方式及獎品內容:

1.評選方式:
(a)由教育專業人士進行評選。
(b) 另設兩獎項 (網友最愛獎與網友喝采獎) 開放網友票選。
2.評選標準:
(a)內容50%,主題切合度30%,創意20%
(b)聘請5位教育專業人士擔任評審。評分方式採投票討論制,並尊重評選增加或刪減獎項之權力。
3.獎項內容:
(a) 國民教育網路社群教育影片首獎(1名):補助影片製作費新台幣5萬元整及獎狀一張。
(b) 國民教育網路社群教育影片優選(1名):補助影片製作費新台幣3萬元整及獎狀一張。
(c) 國民教育網路社群教育影片佳作(1名):補助影片製作費新台幣1萬元整及獎狀一張。
(d) 國民教育網路社群教育影片網友最愛獎(1名): 補助影片製作費新台幣3萬元整及獎狀一張。
(e) 國民教育網路社群教育影片網友喝采獎(1名): 補助影片製作費新台幣1萬元整及獎狀一張。

七、注意事項:

1. 本活動注意事項載明於活動網頁中,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,即同意接受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規範。如有違反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行為,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加或獲選資格,並就因此所生之損害,得向參加者請求損害賠償。
2. 得獎者應於主辦單位通知之期限內回覆確認同意領取製作費,並提供主辦單位所要求之完整領取文件(影片製作費用之相關領據),逾期視為棄權。獲選者所提供之身分證明文件如與會員登錄資料不符,主辦單位得要求獲選者提出相關證明文件,否則主辦單位得取消其獲選資格。
3. 參加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,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。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,將被取消參加或得獎資格。如因此致主辦單位無法通知其得獎訊息時,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,且如有致損害於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,參加者應負一切相關責任。
4. 本活動獎項以公佈於本網站上的資料為準,如遇不可抗拒之因素,主辦單位保留更換其他等值獎項之權利。
5. 主辦單位有權自應給付製作費中逕予扣除相關所得稅。
6. 如本活動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,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、終止、修改或暫停本活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