楊惠芳/臺北報導
未來學校教職員過勞死和自殺,都可望領到退撫金。行政院院會
昨天通過《學校教職員撫卹條例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,學校教職員
除故意犯內亂、外患、貪汙、瀆職或殺人罪者不給撫卹外,自殺死
亡將可比照病故規定撫卹,過勞死亡將納入因公死亡撫卹範圍。
不過,外界質疑會不會變相鼓勵自殺?教育部次長林聰明表示,
如果因為憂鬱症等問題自殺,站在政府的立場,還是希望能照顧遺
族。
教育部人事處指出,目前公務員如果因為自殺死亡,也是當作病
故處理,遺族可以領到撫卹。這項修法也增訂年資未滿十年的教職
員,因病故或意外死亡,增加撫卹金,加強照顧年資短淺教職員的
遺族生活。
另外,行政院院會昨天也通過《私立學校法》修正草案,規定未
來學校法人,如果轉型為其他教育、文化或社會福利事業的財團法
人組織,將提供賦稅優惠。預估私校轉型後,可以省下千萬元到上
億元的土地增值稅,希望能提高學校轉型和退場的意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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